水質檢測時污水采樣的方法是怎樣的
河流和湖泊常見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各種污水排放不達標造成的,特別是一些工業污水的私人排放行為,會對地表水質造成很大的污染。因此,及時掌握各種污水是否符合相應的排放標準尤為重要。但要獲得準確的污水參數,必須掌握污水采樣方法。
1.水質檢測時如何選擇污水采樣位置?
(1)一類污染物:含有此類污染物的污水,無論是行業還是污水排放方式,還是接收水體的功能類別,都會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的排放口取樣。一類污染物是指總汞、烷基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包括總汞、烷基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和苯并花。
(2)第二類污染物:指長期影響小于一類污染物的環境污染物。在檢測這類污染物時,在排污單位的出口取樣。除一類污染物外,其他檢測項目一般根據本要求選擇取樣點。第二類污染物是指pH值、色度、懸浮物、石油、揮發酚、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磷酸鹽、甲醛、苯胺、硝基苯、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銅、錳等。
2.設置污水采樣點的要求。
(1)在排污管道或排污渠道采樣時,采樣點應位于管道或渠道平直、水流穩定的部位。
(2)當廢水以水路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時,為防止公共水域的水回流到排放口,污水排放口應按有關規定設置適當的反流堰,收集點不得設置在堰溢流處。
(3)為了了解廢水的處理效果,可以在處理設施的進出口同步采樣。
3.污水采樣的時間和頻率。
(1)監督監測:地方環境監測站每年至少對污染源進行一次監測。被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列為年度監測重點污染物排放單位的,每年增加2-4次。由于管理或執法的需要,抽查監測或企業加密監測由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
(2)為確認自我監測的采樣頻率,排污單位應在正常生產條件下的一個生產周期內進行加密監測。一般污水監測周期在8h以內,每小時采樣一次。如果周期大于8h,每2h采樣一次,但每個周期采樣次數不少于3次。此外,根據管理需要對污染源進行調查監測時,也可以根據這個頻率進行采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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